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我系成立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我系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复试分数线详见及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各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045100教育 | 01现代教育技术普通非全项目 | 非全日制 | 20 | 接受调剂 4月初另行公布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01现代教育技术普通项目 | 全日制 | 23 | 否 |
078401教育技术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8 | 否 |
四、复试形式和时间
复试形式:我系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综合能力考核以上机和面试形式,外语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文科大楼(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详细报到及复试安排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进入复试的考生邮箱,请考生保持邮箱畅通,收到通知邮件后,需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核与诚信复试承诺书签订
1.复试前,我系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23日12: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4)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5)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成绩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包括:
(一)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70%(350分)。
(二)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考核30%(150分)。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七、调剂复试
我系教育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具体详见后续通知。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我系将根据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后按研究方向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系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我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我系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232808,电子邮箱:jjing@admin.ecnu.edu.cn;
我系纪检办公室,电话:021-62232838,电子邮箱:jleng@deit.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办法经教育信息技术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教育信息技术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2025-03-17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